越室内公共场所吸烟将受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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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13日09:43 千华网-鞍山日报 | ||||||||
据新华社北京4月12日电越南“全国降低烟草危害项目”负责官员12日宣布,越南总理潘文凯已经签署法规,将对在公共场所吸烟者和向未成年人出售香烟者进行罚款。这是越南首次采取罚款的方式进行禁烟。 据外电报道,按照这一新的禁烟法规,在火车车厢、公共汽车、图书馆、剧院等室内公共场所吸烟,将面临10万越南盾(约合6.3美元)的罚款。而向16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出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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