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通过《制止核恐怖公约》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15日06:03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 ||||||||
据新华社电第59届联合国大会13日一致通过《制止核恐怖行为国际公约》,对核恐怖行为的定义作出了界定,并要求各国政府立即采取立法等措施打击核恐怖行为。 公约规定,核恐怖行为主要有3类:一是以危害人、财产和环境为目的,拥有放射性物质或核装置;二是出于同样目的,使用放射性物质、核装置或破坏核设施;三是为达到这些目的,威胁使用或企图拥有放射性物质和核装置。
公约要求各国政府根据本公约采取必要的立法措施,以确保核恐怖分子能受到惩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