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大通过全球反核恐怖条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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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15日06:04 北京晨报 | ||||||||
第59届联合国大会13日一致通过《制止核恐怖行为国际公约》,敦促成员国签署和批准这项公约。这项公约明确定义出核恐怖主义犯罪行为,要求各国政府惩罚非法拥有核装置或放射性物质、图谋不轨的犯罪嫌疑人。这项新公约将是联合国第13项反恐公约。 《制止核恐怖行为国际公约》规定,任何人以导致死亡或伤害、破坏财产或环境为目的,拥有放射性物质或放射性装置,均为犯罪。使用这种放射性物质或装置破坏核设施也属
威胁使用放射性物质或装置,或者非法谋求核物质或其他放射性物质也是犯罪。犯罪同谋者与组织者也在公约涵盖范围内。 这项公约要求各参与国把这些犯罪行为纳入本国法律之中,引渡或起诉核恐怖犯罪嫌疑人,“重视这些犯罪行为的严重性,予以适当惩处”。国与国之间,在分享情报、交换“精确、已证实的信息”和法律互助方面,应加强合作。 这项公约还要求所有签署国解释清楚,意图在公众或特定团体中制造恐怖气氛的行动不能由“政治、哲学、意识形态、人种、种族、宗教或其他类似的特性”来判定。 联合国秘书长科菲·安南敦促联大今年通过一项全面的反恐公约。这项公约预计会涉及自杀式爆炸袭击、故意伤害平民等情况。多年来,联大一直试图为恐怖主义下定义,但至今未能成功。其中原因就是,一个国家的“恐怖分子”,在另一个国家看来可能是“自由战士”。庄北宁(新华社供本报特稿)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