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法庭再拒赖昌星“难民”申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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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16日03:42 山西日报 | ||||||||
据新华社电 一家加拿大法庭14日判决中国厦门远华特大走私案首犯赖昌星不具备申请“难民”身份的条件。 合议此案的3名法官在不列颠哥伦比亚省温哥华市作出裁决,认为加拿大移民和难民法
判决书说,移民和难民法庭2002年6月作出“存在重要理由认定赖昌星参与非法活动”的判断并无不当之处,因而不会按照赖昌星律师的诉求予以推翻。 (来源:山西新闻网 山西日报 网络编辑:史婷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