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法庭再次驳回赖昌星难民申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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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16日10:54 东南快报 | ||||||||
一家加拿大法庭14日判决中国厦门远华特大走私案首犯赖昌星不具备申请“难民”身份的条件。 合议此案的3名法官在不列颠哥伦比亚省温哥华市作出裁决,认为加拿大移民和难民法庭驳回赖昌星“难民”身份申请的决定正确无误。
代表赖昌星的加拿大律师戴维·马塔斯14日表示,将在60天内向加拿大最高法院提起上诉。(来源:新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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