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民进党团声称 连战“登陆”签任何共识将被“法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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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17日08:56 南方日报 | ||||||||
台北消息 针对连战即将访问大陆,台湾民进党团要求连战承诺“绝对不与大陆达成任何共识”,否则将有“卖台”之虞,应“依法办理”。 据台湾媒体报道,15日台湾民进党团书记长陈景峻提出所谓“十问连战评分表”,声称如果未达30分,则有“卖台”之虞。
所谓“十问”,包括行前与陈水扁先行会面;承诺绝对不与大陆达成任何共识;坚持以“中华民国在野党”身份赴大陆访问;向中国清楚表明“独立也是台湾未来可能选项之一”;清楚表明台湾人民绝对不接受“一国两制”等。 台湾“行政院长”谢长廷表示,连战访问大陆若涉及公权力事项,应先向政府报备或取得授权,“法务部”也应依法办理。 任民 台湾当局称 台民众不得拥有双重身份 台北消息 台湾“陆委会”15日上午表示,台湾地区人民在大陆地区“设籍”或领用大陆地区护照者,将丧失台湾地区人民身份。“陆委会”称,台湾居民应审慎抉择,莫因仓卒决定而影响自身权益。 台湾“陆委会”上午举行会议,“内政部”提报“台湾地区人民在大陆地区设有户籍或领用大陆地区护照,丧失台湾地区人民身份事宜”报告案。“陆委会”再度强调两岸人民不得具有双重身份的规定。 台湾的“两岸条例”规定,台湾地区人民不得在大陆地区设有户籍或领用大陆地区护照,违者除经有关机关认有特殊考量必要外,将丧失台湾地区人民身份及其在台湾地区选举、罢免、创制、复决、担任军职、公职及其它以在台湾地区设有户籍所衍生相关权利,并由户政机关注销其台湾地区之户籍登记;但其因台湾地区人民身份所负之责任及义务,不因而丧失或免除。 任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