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谈赖昌星案四种结局 引渡回国受审可能性大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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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17日08:56 南方日报 | ||||||||
北京消息 据《北京晨报》报道,14日,赖昌星的难民申请上诉被加拿大联邦上诉庭推翻(详见昨日本版报道),也就是说,赖是畏罪潜逃的涉嫌犯而不是政治难民已被初步确认。赖昌星距离被遣返回国受审的日子还有多长? 国际法、刑事诉讼法和刑法领域的几位专家认为,赖昌星的难民申请被驳回与他被遣返回国的距离还很大,其间包含各种可能性,主要有以下四种可能。
第一种可能:赖昌星上诉到最高法院。最高法院有受理的可能,而且有可能推翻原判。也就是说,赖昌星还是有可能被确定为“难民”身份。从司法程序的角度讲,上诉是赖昌星被遣返回国的第一道坎。专家分析,从现有的证据看,赖昌星案件被最高法院受理并推翻原判的可能性非常小。 第二种可能:赖昌星虽然被确认为非“难民”身份,但是不一定就能被遣返回国。赖昌星也有可能逃到第三国,借以逃避可能被遣返的结果。不过,基于赖昌星目前在加拿大处于被监视居住的状态,他逃往第三国需要戏剧化的情节发生。 第三种可能:赖昌星即使被确认为非“难民”身份,还有可能因为非法入境而被加拿大政府扣留。这种可能的概率很难确定。 第四种可能:如果最高法院不受理该案,就意味着赖昌星案的司法程序已经结束。因为中、加两国之间尚无双边引渡条约,在司法程序结束以后,加拿大政府将启动行政程序,开始遣返之前的风险评估,准备遣返。这是最顺利的一种结果,也是最有可能的结局。 赖昌星的上诉如果被最高法院受理,则至少需要1年时间走完司法程序。如果不被受理,也至少需要半年时间才能有结果。如果加上行政程序,赖昌星被遣返回国的日期仍然难以确定,专家分析引渡赖昌星回国受审可能性大大增加。 链接 1999年8月赖昌星夫妇逃到加拿大 2000年11月23日加拿大移民部以非法移民罪将赖昌星夫妇拘捕 2002年6月21日赖昌星的首次难民申请被驳回 2004年2月3日赖昌星的第二次难民申请被加拿大联邦法院驳回 2005年3月14日联邦法院对赖昌星案作出裁决 2005年4月14日加拿大法庭判决赖昌星不具备申请难民身份的条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