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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隆会议十项原则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18日12:13 金羊网-新快报

  万隆会议一致通过的《亚非会议最后公报》在《关于促进世界和平与合作的宣言》这一决议中,提出了各国应当在下列原则的基础上,作为和睦的邻邦彼此实行宽容,和平相处,发展友好合作:一、尊重基本人权,尊重联合国宪章的宗旨和原则。二、尊重一切国家的主权和领土完整。三、承认一切种族的平等,承认一切大小国家的平等。四、不干预或干涉他国内政。五、尊重每一国家按照联合国宪章单独地或集体地进行自卫的权利。六、不使用集体防御的安排来为任何一个大国的特殊利益服务;任何国家不对其他国家施加压力。七、不
以侵略行为或侵略威胁或使用武力来侵犯任何国家的领土完整或政治独立。八、按照联合国宪章,通过如谈判、调停、仲裁或司法解决等和平方法以及有关方面自己选择的任何其他和平方法来解决一切国际争端。九、促进相互的利益和合作。十、尊重正义和国际义务。这就是著名的十项原则,它是万隆会议达成的最重要的协议。十项原则是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引申和发展,又一次替愿意和平共处的国家指出了努力的方向。万隆会议为与会国提供了难得的相互接触的机会,使亚非国家能够自由地互相接触。这种面对面的接触促进了各国的相互了解和尊重,加强了亚非国家的团结,是和平共处的生动体现。

  (实习生/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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