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与东盟就自由贸易区框架协定达成原则协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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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21日23:01 新华网 | ||||||||
新华网汉城4月21日电(记者张锦芳)韩国外交通商部21日宣布,韩国与东盟当天就双方拟签的自由贸易区框架协定达成原则协议。 韩国与东盟自19日起在汉城举行第二次协商,讨论签署双边自由贸易协定问题。根据双方原则同意的自由贸易区框架协定草案,韩国和东盟将本着在商品、服务和投资领域促进自由化的基本原则,为自由贸易协定的签署开展全面工作。
双方在协商中同意,在今年10月底之前,将至少就签署自由贸易协定问题再举行3次双边协商。这项自由贸易协定拟在2009年底之前使双方80%以上的商品实现贸易自由。 韩国政府官员说,韩国拟在今年内与东盟商妥在商品领域进行自由贸易的协议,以便为韩国企业首先进入东盟国家市场开展自由贸易创造条件。 韩国与东盟就自由贸易区框架协定达成原则协议,将为双方在今年底举行的东盟与中、日、韩(“10+3”)会议期间签署关于建立自由贸易区的正式协定奠定基础。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