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贸裁决美澳地理标识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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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22日10:25 法制日报 | ||||||||
世贸裁决美澳地理标识案 据新华社日内瓦4月20日电(记者李洁)世界贸易组织争端解决机构20日通过了美国和澳大利亚诉欧盟农产品和食品地理标识及商标保护措施违反世贸规则案的专家组报告。由于三方均表示不准备上诉,专家组的裁决正式具有了法律效力。
澳大利亚官员随后散发了贸易部长马克·韦尔的一份声明。韦尔对世贸组织通过该案的专家组报告表示欢迎。 根据世贸组织的争端解决机制,如果涉案各方均不提出上诉,专家组报告将被通过,成为正式裁决。 专家组3月15日发布的报告称,欧盟1992年公布的《农产品和食品地理标识和原产地保护条例》及其修改文件和相关实施细则中,有些部分违反了世贸规则。 地理标识,也就是使用地名描述产品,通常可以识别产品的产地和特点。受欧盟地理标识法规保护的农产品和食品有600多种,这些产品全部产自欧洲。美国指责这个法规不允许非欧盟的地理标识注册,除非这个标识是来自于那些给予欧盟相同地理标识以同等保护的国家。澳大利亚则指责欧盟的制度与世贸组织禁止差别待遇的规则相矛盾,没有给商标以应有的保护,且规则过于复杂。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