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常委会认为对基本法释法是合法必要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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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25日20:05 国际在线 | ||||||||
国际在线消息(记者刘轶瑶):正在举行的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着手对香港特区基本法部分条款作出解释,以期明确新任行政长官任期问题。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25日在北京对解释草案进行分组审议时普遍认为,此举是完全合法和必要的。 解释草案明确了香港新行政长官只能完成原行政长官未任满的剩余任期,而不能跨过五年任期。常委会组成人员一致对此表示赞同,并认为,这一解释有充分的法理依据,符合
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由于香港社会对此问题存在着较大的意见分歧,为确保新的行政长官依法如期顺利产生,维护香港的繁荣稳定和香港同胞的根本利益,根据宪法和基本法的规定,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基本法有关条款作出解释,有利于释疑止争。 今年3月,香港特区行政长官董建华因健康状况宣布辞职。根据香港基本法相关规定及现行的行政长官产生办法,香港特区行政长官由任期5年的选举委员会选出,报中央政府任命。(来源:国际在线)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