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法国小姐”桂冠可能不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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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27日16:07 西安新闻网-西安日报 | ||||||||
新华社今晨专电 由于给美国《花花公子》杂志拍照,2004年度“法国小姐”利蒂希娅·布莱热有可能被剥夺桂冠。 “法国小姐”评审委员会规定,在获取选美冠军头衔后6年内,“法国小姐”不得有“放肆”举止和行为。
委员会主席吉纳维芙·德丰特奈25日告诉法新社记者,布莱热刊登在《花花公子》杂志上的半裸照片让她感到“沮丧和震惊”。她表示将紧急召开委员会会议商讨对策。 德丰特奈说,一旦作出包括“哪怕半裸露的放肆图片”在内的不当举止,“法国小姐”在夺得桂冠当年和随后5年内也可被剥夺头衔。此外,布莱热还可能被迫退还以“法国小姐”身份收受的礼物。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