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姐:举止放肆要丢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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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27日18:20 扬子晚报 | ||||||||
由于被美国《花花公子》杂志拍照,2004年度“法国小姐”利蒂希娅·布莱热可能要被剥夺桂冠。“法姐”评审委员会规定,在获取选美冠军头衔后6年内,不得有“放肆”举止和行为。委员会主席吉纳维芙·德丰特奈25日告诉法新社记者,布莱热刊登在《花花公子》杂志上的半裸照片让她感到“沮丧和震惊”。她表示将紧急召开委员会会议商讨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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