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佛州新法律规定公共场所可开枪自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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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28日19:55 法制晚报 | ||||||||
据美联社4月27日报道,美国佛罗里达州州长杰布·布什4月26日签署了该州的一项最新反暴力犯罪法,授权佛州公民在公共场所面临人身伤害威胁的时候可以不必逃跑,而是断然开枪自卫把行凶者打死。这一最新法律目前已在佛州引发巨大争议。 支持者表示,这一法律是根据现行法律作出的延伸,目前,佛州法律就允许房屋主人在发现有人私闯其住宅时可以使用致命武器进行捍卫。新的法律将范围扩大到了公共场所。
为此,反对者则对于这一最新法律表示了担忧,认为这有可能会导致“西部片”场面频频出现在公共场所。 作者:子非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