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日本老挝和柬埔寨签署亚洲对付海盗协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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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29日20:37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社香港四月二十九日电 新加坡消息:新加坡、日本、老挝和柬埔寨二十八日在新加坡率先签署《在亚洲对付海盗及持械抢劫船只案区域合作协定》。 新加坡外交部文告说,这项协定是由日本倡议的,目的是促使东盟、中国、日本、韩国、印度、斯里兰卡和孟加拉等国联合对付亚洲海域的海盗。各国在去年十一月于东京就这项协定的内容达成共识。
二十八日在新加坡外交部,新加坡外交部代部长林双吉、日本高级副外相逢泽一郎、老挝驻新加坡大使宋瓦拉齐和柬埔寨驻新加坡大使孟格尔,分别代表各自国家在对付海盗合作协定上签字。 在这项协定之下,各国将在新加坡联合成立一个情报交换中心,作为执行协定的主要机构。 这个情报交换中心将成为一个国际组织,它的任务是方便成员国交换情报及促进沟通,并且改善关于本区域海盗及持械抢劫船只案的统计与报告。它将由一名主管和十至十二名由签约国派出的人员负责管理。 这项协定已从今年二月二十八日起开放让有关各国签署。它将在第十个国家签字及提交协定文件批准之后的九十天生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