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对话协商 妥善化解矛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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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03日10:09 东方网-文汇报 | |||||||||||||||||
文/新华社记者凌德权
从历史上看,中日两国关系取得突破和发展,是双方坚持对话,平等协商,不断化解矛盾的成果。 近些年来,中日关系在继续发展的同时,也凸现出一些问题和困难。比如,在钓鱼岛、东海油气田开发等双方有争议的问题上,日本方面不顾中方的反对,采取了单边行动,结果是扩大了分歧,加剧了矛盾,使两国关系受到了干扰和冲击。早在1978年,中国领导人邓小平就高瞻远瞩,针对钓鱼岛等问题提出了“搁置争议、共同开发”的方针。这一方针体现了求同存异、对话协商的精神,也为中日双方通过谈判解决钓鱼岛和东海油气田开发等问题指明了方向。 坚持对话,平等协商,就要以积极的态度,冷静地探讨解决分歧的办法。中日建交后,两国建立了“随时协商”和“定期协商”机制,不断开展政治上的对话和沟通;双方在经贸方面的对话和协商机制也逐步建立。此外,诸如“中日21世纪委员会”这样的中日民间组织也确立了对话和交流机制,在通过沟通和协商解决分歧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今后,两国需要进一步完善和扩大对话协商机制,积极寻求妥善处理双方间问题、分歧和争议的有效办法,避免中日友好大局受到新的干扰和冲击。 中日双方只有以大局为重,坚持通过对话和平等协商增进互信,化解矛盾,缩小分歧,扩大共识,才能确保两国关系稳定健康发展,使中日两国人民世世代代友好下去。 (据新华社北京5月2日电)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