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小区干活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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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05日11:33 大众网-鲁中晨报 | ||||||||
本报3585000热线5月4日讯(记者王笑笑)今天,外地来淄博打工的民工到某小区给一户居民装修房屋,可进入小区时,物业向民工收取10元钱的押金和为其办理出入证10元的工本费,外地民工们对此感到十分不解。 今天上午,从江西来淄博打工的陈某向本报反映,今天,受淄博某装饰公司的雇用,他们5个人给张店南家小区的一户居民装修房屋,可是小区保卫却让他们办理出入证,需要交
记者找到了南家小区的物业公司,据物业公司下属的保卫处一名负责人讲,10元的工本费其实也相当于一种管理费,是向施工方索要,并不退还,而10元钱的押金是退给施工人员的。该负责人说,南家小区实行的是封闭式管理,收取这种费用是因为不但要对外来施工人员及其车辆进行管理,而且还要防止居民区发生盗窃现象,收取费用是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10元的价格是公司自己定的。 据山东大地人律师事务所的王凡晓律师讲,物业公司收费必须得到物价部门的核准,否则就是不合理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