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馆借书24年未还 美一读者主动认重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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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06日19:32 新民晚报 | ||||||||
本报专稿美国纽约州一名读者日前在发现自己20多年前从图书馆借的一本书未归还后,主动上门认错,并坚持缴纳了2000多美元的罚金。 1981年2月27日,这位名叫舒勒辛格的读者从一家公共图书馆借了一本《野营的乐趣》,但阅读后他却忘记了归还。24年间,舒勒辛格早已经搬家易址。直到不久前,舒勒辛格在家中的阁楼上偶然间发现了这本书,他这才意识到20多年前不慎犯下的错误。
怀着几分歉意,舒勒辛格上网查寻了这本书所属图书馆的相关信息,当他发现这所图书馆正面临财政困难时,更感到十分内疚。于是舒勒辛格决定主动上门请罪,并接受处罚。 根据图书馆的规定,逾期不还需缴纳罚金,但24年的罚金竟高达2190美元。图书馆的负责人觉得舒勒辛格主动认错,勇气可嘉,本想就此了结此事。但舒勒辛格最后还是坚持支付了高达2000多美元的罚金。 (伊怀杰)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