埃及协商会议通过总统选举宪法修正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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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09日16:29 光明网 | ||||||||
新华网开罗5月9日电 埃及协商会议8日一致通过了宪法第76条的修正案,允许政党和独立人士参加总统选举。 根据这一修正案,参选的总统候选人应是正式政党的成员或独立人士,但以独立人士身份参选的候选人必须获得包括至少65名人民议会成员和25名协商会议成员的支持,并在至少14个省中各获得10名省议员的支持。埃及协商会议主席谢里夫说,宪法修正案的通过对于
埃及人民议会将于10日开始审议这一修正案,修正案将以全民公决的方式通过后生效。 但埃及反对派人士认为,这一修正案是为了排挤现任总统穆巴拉克的真正竞争对手,修正案排除了独立人士竞选总统的可能,为候选人制造了“巨大的”障碍。 这是1980年埃及宪法制定以来埃及协商会议首次通过宪法修正案,也是埃及历史上首次允许多名候选人参加总统选举。埃及总统穆巴拉克今年2月26日提出修改宪法第76条。埃及现行宪法第76条规定,任何人要想获得总统候选人提名,必须首先得到人民议会三分之一以上议员的支持,此后人民议会还要再次进行投票,推举唯一一名获得议会三分之二以上议员支持的候选人为唯一的总统候选人,最终进入全民投票选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