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东京法院驳回“平顶山惨案”原告的诉讼请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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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13日18:43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网5月13日电据共同社报道,日本东京高等法院13日上午就“平顶山惨案”诉讼案作出二审判决,支持东京地方法院的一审判决,驳回了中国原告要求日本政府谢罪并给予赔偿的诉讼请求。 1932年发生在中国抚顺市郊外侵华日本军集体屠杀居民的“平顶山事件”中,当时年仅4至9岁不等的三名中国幸存者向日本政府索取每人2000万日元赔偿。
2002年6月东京地方法院做出的一审判决首次从司法上认定了侵华日本军的屠杀事实。一审认为,这一事实属于“国家行使的公权力”,适用于日本的法律,但同时也符合旧宪法中个人不能向国家要求赔偿的“国家免责”法理,因此驳回了原告的请求。 据悉,中国原告和日本律师团对判决表示强烈不满,准备向日本最高法院提出上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