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东京法院驳回“平顶山惨案”原告诉讼请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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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16日09:58 桂龙新闻网-玉林日报 | ||||||||
据新华社东京5月13日电(记者吴谷丰)日本东京高等法院13日上午就“平顶山惨案”诉讼案作出二审判决,支持东京地方法院的一审判决,驳回了中国原告要求日本政府谢罪并给予赔偿的诉讼请求。中国原告和日本律师团对判决表示强烈不满,准备向日本最高法院提出上诉。 上午10时半,东京高等法院审判长宫崎公男仅用数秒钟宣读完判决结果后便退出了法
热心为中国原告打官司的日本律师大江京子介绍说,法庭判决书明确认定了“平顶山惨案”和三名原告的受害事实,但以日本政府不对《国家赔偿法》实施前的国家行为承担责任,即所谓的“国家无答责”为由,驳回了原告的所有诉讼请求。但判决书也指出,本案原告受到了莫大的精神痛苦,不能说日本政府对战争受害者给予了充分的赔偿。 1996年8月,“平顶山惨案”幸存者莫德胜、方素荣和杨宝山向东京地方法院提出诉讼,要求日本政府承认侵华日军犯下的罪行,向受害者谢罪并给予赔偿。2002年6月,东京地方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定了“平顶山惨案”的事实,但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原告对判决表示不服,向东京高等法院提出了上诉。 来源:玉林日报 责编:宋建洲(来源:玉林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