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芬兰两国司法合作十年取得积极成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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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17日09:17 国际在线 | ||||||||
新华社消息:记者16日从在中国上海召开的一个会议上获悉,自从中国、芬兰两国司法部长十年前在北京签署两国司法合作与交流谅解备忘录以来,双方在司法和法律领域的交流与合作取得了广泛成果。 在当日举行的中芬司法合作十周年庆典国际研讨会上,中国司法部部长张福森表示,中芬在司法与法律领域的交流与合作,是两国关系全面健康发展的需要,也是两国之间日益
芬兰司法部官员表示,持续性、专业性和相互尊重是芬中司法合作的突出特点。对芬中司法合作成功性的认可已经超越了两国的国界。 据介绍,目前,中芬双方共同完成了近30个重要交流合作项目,双方未来合作重点包括刑法问题、监狱管理、跨国犯罪的预防、法律援助以及司法制度发展等。(来源:新华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