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领导决策行为 刘家峡水电厂出台新机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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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17日17:40 中国电力新闻网 | ||||||||
本网讯 近日,为规范领导集体决策行为,推进重大问题决策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形成有效的议事决策机制 ,根据《中央组织部、国务院国资委党委关于加强和改进中央企业党建工作的意见》、《甘肃电力公司党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 改进公司系统党建工作的意见》、《甘肃省电力公司基层企业党委工作条例》、《甘肃省电力公司基层企业行政领导定期向党 委报告工作制度(试行)》等规章制度,刘家峡水电厂党委特地建立了参与决策企业重大问题的新机制和制度。
该制度要求党委领导集体讨论决策重大问题必须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该制度确定 了党委(扩大)会必须讨论企业的重大问题范围、需经党委(扩大)会讨论决定的重大问题范围、需行政领导定期向党委(扩 大)会汇报并予以讨论研究的重要问题范围、需提请党委(扩大)会讨论通过的重要事项范围、书记办公会酝酿讨论重大问题 范围及其决策重大问题必须遵循的程序。同时对会场纪律、会议贯彻和监督与处理等都作了明确规定。(王世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