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囚求缓刑 献肝救姐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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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19日09:19 南方都市报 | ||||||||
死囚求缓刑 献肝救姐姐 美国人斯科特·约翰逊将于25日被处决,他的姐姐患有严重肝病 “我希望能把自己的肝脏移植给她(姐姐),再说我很快就不需要它了……现在,任何东西——包括我的生命——都没有让姐姐活下去重要。当然,这需要法庭许可。
——死囚斯科特·约翰逊在听证会上发言“ 美国死囚格雷戈里·斯科特·约翰逊现年40岁。1985年,约翰逊伙同他人潜入鲁比·胡茨拉老太太(82岁)家中行窃,被发现后殴打老人致死,还纵火烧毁房屋。1986年,他被判死刑。 丢了性命无所谓 5月25日中午12时01分,约翰逊将被处决,方式是药物注射。 本月11日,他上书印第安纳州假释庭,请求暂缓接受死刑,使他有时间为病危的姐姐捐出肝脏,进行移植。16日,假释庭举行听证会,约翰逊陈述请求缓刑的理由。 他说:“我姐姐有严重的肝脏病。只有接受移植手术,她才有可能活下去。” 约翰逊说,行刑时药物的毒性会影响自己的器官,因此请求法庭允许他先捐出肝脏,再执行死刑。如果可能,他愿意把整个肝脏捐出,即使丢了命也无所谓。 约翰逊的姐姐德博拉·奥蒂斯今年48岁,近几年一直住在疗养院。 只能捐部分肝脏 印第安纳州法律规定,药物注射是执行死刑的唯一方式,其他方式为非法。为保证捐肝之后还能被处决,他只能把部分肝脏捐出。 出席听证会的医学专家证实,在约翰逊捐出部分肝脏后,大概两周至两个月时间他的肝脏即可完全再生,恢复正常功能。 约翰逊的律师米歇尔·克劳斯把希望寄托在本月20日的公证会上。她将向法庭出示尽可能多的证据,帮约翰逊完成“最后心愿”。 新华 法庭 需要证据一箩筐 约翰逊希望尽早安排他接受检查,以确定他的肝脏和姐姐是否匹配。但司法机构认为他想得太远了。 16日,供职印第安纳州假释庭的厄尔·科尔曼表态:“我们需要一些确凿的证据:案犯的姐姐确实有必要接受移植手术;案犯是唯一可提供器官的人;移植后不会出现排异反应……等证明。” 对于以上要求,约翰逊的律师克劳斯认为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是否会出现排异反应呢?这些问题她还没有结论。要得出明确结论,约翰逊需要接受检测。但在得到司法机构指令前,有关单位无权进行这类检测。 姐姐 愿与弟弟永远在一起 奥蒂斯更愿意接受弟弟的部分肝脏。16日,她拖着病体接受美国全国广播公司《今日》栏目专访,说起这样选择的理由:“我可以时时刻刻真切地感受到,弟弟和我在一起。” 律师克劳斯证实,约翰逊私下多次跟她讲,奥蒂斯是他生命中最重要的人之一。 克劳斯说:“他向我说捐献计划的时候非常真诚。他说,姐姐必须活下去。因为她是一位母亲,也是一位祖母,有许多事要做。” 医生 “分离移植”不合算 印第安纳州肝脏移植手术专家约瑟夫·泰克特认为,与移植一个完整肝脏相比,“分离移植”(把捐献者部分器官移植给病人)的存活几率大打折扣。 具体到约翰逊的姐姐奥蒂斯,泰克特说,她移植一个完整肝脏要比接受弟弟的部分肝脏好得多。 泰克特还保证,如果奥蒂斯愿意加入印第安纳州申请捐赠器官病患者名单,他会很快为她提供一个完整肝脏。目前这个名单上没有与她同血型的人,不过一旦有合适的人出现,她将是第一个接受者。 根据他的经验,只要加入申请者名单,通常病人只需等20天左右,就能找到可供移植的器官。 新华 图: 16日,斯科特·约翰逊和律师克劳斯(左)在印第安纳州的听证会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