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威特修改相关法律妇女首次拥有选举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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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19日10:22 法制日报 | ||||||||
本报讯 科威特国民议会5月16日举行会议,批准政府提出的一项法律修正案,允许科威特女性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科国民议会当天以35票赞成、23票反对、1票弃权的投票表决结果通过了选举法第一修正案,使科威特成为海湾地区第一个允许女性享有选举权与被选举权的国家。
这项修正案规定,所有年满21周岁的科威特人都拥有参加选举的权利。但是女性在参加选举或被选举时,必须遵守伊斯兰教法所规定的各项准则。 联合国秘书长安南当天通过其发言人发表声明,对科威特国民议会当天通过法律修正案允许科威特女性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表示欢迎。 此前科威特有关法律规定,只有年满18周岁的科威特男性公民才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科威特政府于去年5月提出关于赋予科威特妇女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修正案。 (郭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