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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毒酒”案首犯一审死刑(图)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19日18:41 汉网
广州“毒酒”案首犯一审死刑(图)
  5月18日,以工业酒精假冒食用酒精销售、勾兑白酒,导致14人死亡,41人受伤的广州“毒酒”案在广州市中级法院一审宣判,首犯程才明以销售有毒食品罪一审被判死刑,其余14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13年至1年零6个月有期徒刑。广州“毒酒案”首犯程才明(左图)被判处死刑,右图是记者于2004年5月19日拍摄的接受治疗的广州“毒酒案”受害人。新华社记者刘大伟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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