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利时众议院批准《欧盟宪法条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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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20日05:24 新华网 | ||||||||
新华网布鲁塞尔5月19日电(记者潘革平 吴黎明)比利时联邦众议院19日以118票赞成、18票反对、1票弃权的表决结果批准了《欧盟宪法条约》。 比利时联邦参议院已于上月29日批准了该条约,这样比利时就成了欧盟25个成员国中第10个批准该条约的国家。
在投票前举行的议会辩论中,比利时各主要党派均明确表示支持《欧盟宪法条约》。伏思达首相在讲话中指出,《欧盟宪法条约》将为欧盟及其成员国的进一步发展提供保障,因而它并非是终点,而是新的起点。他说:“如果该条约不能获得通过,欧洲必将遭受重创,甚至陷入瘫痪。” 《欧盟宪法》是欧盟的首部宪法,其宗旨是保证欧盟的有效运作以及欧洲一体化进程的顺利进行。2004年6月,欧盟25个成员国一致通过了《欧盟宪法条约》草案的最终文本。同年10月,《欧盟宪法条约》在意大利首都罗马签署。该条约必须在欧盟所有成员国批准后方能生效。 截至目前,匈牙利、立陶宛、斯洛文尼亚、意大利、斯洛伐克、希腊和西班牙已正式批准了《欧盟宪法条约》,奥地利和德国两国议会已经通过并将于本月底完成最终法律程序。 相关专题:法国未通过欧盟宪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