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航免收退票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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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27日08:54 南方日报 | ||||||||
8折以上机票起飞前24小时内退回 南航免收退票费 本报讯(记者/苏冬 通讯员/王丹 广营)记者昨日获悉,南航对《国内旅客运输票价和使用条件总则》进行了修改,适度放宽了南航国内客票的使用条件。
最吸引乘客的是,此次修改对8折及其以上的客票推出一系列优惠和简便措施,体现出高票价与低票价的差异。 具体内容包括,允许购买8折及其以上客票的旅客暂不确定回程和联程航段日期。新版总则还对高价位机票的退票费作出修改,即在航班起飞时间的24小时之前提出退票,8折(含)以上的客票一律免收退票手续费,8折以下收取经济舱票价5%-20%的退票手续费;在距起飞24小时以内或起飞后提出退票,收取相应服务等级票价5%-30%的退票手续费。 在客票变更方面,原规定对免费更改客票的次数作出一定限制,超过免费更改次数要支付变更费。新规定则以起飞前24小时为界限,在起飞前24小时提出,一律免收变更手续费,否则将收取相应服务等级票价5%-10%的变更手续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