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市首次联合整治广汕线客运市场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30日08:35 南方日报 | ||||||||
6市首次联合整治广汕线客运市场 连续超过3个月不进站将被取消经营资格 本报讯(记者/陈洁娜 实习生/张巧玲 通讯员/杨丽媛)记者昨天获悉,从6月份起,省交通厅将联合广州、惠州、汕头、揭阳、潮州、汕尾6地市开展广汕线方向道路客运市场专
省交通厅副厅长陈自昌昨日在动员大会上表示,多市联合开展客运市场专项整治,这在我省是有史以来第一次。据广州市运管局介绍,广汕方向的客运市场近几年发展迅速,但在站场周边、沿途上客、兜圈拉客等违章行为严重;不进站经营,私设站、票点,非法组客、售票;无牌无证非法营运车辆多,骗客、诈客时有发生等,广大群众投诉、上访不断增加,在社会上造成了不良的影响,已成为市民关注的热点。 据广州市交委的有关负责人介绍,从2004年1月至今,查处广汕线客车违章397宗,243辆车没有进站经营,占车辆总数的38%。此外,广汕线班车暴力抗法的情况比较严重,2004年,一辆广汕班车冲击执法车;2005年3月份,汕头某客运公司所属的两辆大客车的司乘人员,辱骂执法人员并殴打至伤。 相关提醒 整治处理办法 据介绍,整治期间,对违反国家《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条规定的企业、班车,按下列办法处理: 1.违反1次,除按有关规定进行相应处罚外,同时将违章情况上报省交通厅及通报车籍地运管部门,由车籍地运管部门负责督促企业加强管理及整改。2.违反2次,除按有关规定进行相应处罚外,并对违章车辆作停班10天处理,由车籍地运管部门负责督促企业进行整改,同时由省交通厅将违章情况在全省范围内进行通报。3.超过3次或抗拒检查的,除按有关规定进行相应处罚外,由省交通厅取消其客运线路牌,车籍地运管部门吊销其《道路运输证》。4.车辆连续超过7天无故不进核定站场经营,由车籍地运管部门责令企业停业10天进行整改,并通报批评;连续超过3个月无故不进核定站场经营,由省交通厅取消其线路经营资格。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