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前行长:赔付央行1860亿泰铢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01日15:15 扬子晚报 | ||||||||
泰国一家法院5月31日裁定,前泰国中央银行行长伦差·玛拉甲监管使用外汇储备不当,未能在面对国际游资阻击时有效捍卫国家货币稳定,因此责令其支付央行巨额赔偿。宣判玛拉甲此行属于严重不正当行为,必须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连本带息共需赔付给央行1860亿泰铢(46亿美元)。
| ||||||||
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际新闻 > 正文 |
|
|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