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事件:外交部发言人孔泉答记者问 我国完全有权利进行东海开发(图)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01日17:25 金羊网-羊城晚报 | ||||||||||
5月30日和31日,中日第二轮东海磋商在北京举行。中国外交部亚洲司司长崔天凯和日本外务省亚大局局长佐佐江贤一郎主持了此次磋商。双方在磋商中阐述了各自立场和主张,表达了各自关切,并就启动东海划界谈判,推进共同开发等问题深入交换了意见。双方商定近期在东京举行第三轮东海磋商。 5月31日下午,外交部发言人孔泉主持例行记者会(下图),以下是孔泉答记者问。 问:在今天的东海问题磋商中,中方为何未能接受日方提出的中止开发和提供有关数据的要求? 答:你是不是指春晓气田的有关问题?中方主张应该根据有关的国际法和国际公约办事。国际公约是怎么说的呢?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第77条规定,“沿海国可为勘探大陆架和开发其自然资源的目的,对大陆架行使主权权利。”中国有关气田包括春晓气田的开发完全是在中国近海,而且这些近海也是与日方无争议的,是行使自己主权权利的正常活动。 问:你如何评价两天来东海问题磋商取得的成果?双方达成了哪些协议或宣言?具体内容又是什么? 答:这两天中日之间进行的东海磋商是有益的,会晤的气氛是务实的。双方就共同关心的问题交换了意见,表达了各自的关切,同时也对对方关心的问题作了必要的说明。我想最为重要的一点就是我不久前在记者会上向大家介绍的,胡锦涛主席在雅加达同小泉首相会晤时提出了进一步改善和发展中日关系的五点主张。我们希望在这次会晤的基础上,日方能够同中方一道共同作出努力,根据两国领导人达成的共识,通过平等对话协商,缩小分歧,解决问题。 (据外交部网站)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