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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鲜食品实行安全准入制度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02日15:13 石狮日报

  据新华社厦门6月1日电为杜绝药残超标蔬菜、水产品、肉品等有毒有害生鲜食品上市流通,厦门市1日正式出台《厦门市生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对生鲜食品进入厦门市场实行安全准入制度。

  这个管理办法规定,生鲜食品必须强制进入厦门市生鲜食品批发交易市场交易,由批发市场对其进行检验、把关;原则上不得从非本市购进生鲜食品,对于大卖场、超市等需从
非本市购进生鲜食品的,要求其须自行检验合格后方可销售;对于本市农民生产的生鲜食品需上市销售的,政府有关部门在搞好检测的同时将给予相应扶持,以保护其合法权益。对于违反规定销售甲胺磷等农药的,将被处以1000———5000元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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