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宪法离“死亡”还有多远?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03日06:50 大众网-大众日报 | ||||||||
法、荷两个欧盟奠基国接连枪毙欧盟宪法等于在欧盟内部扔下了重磅炸弹。欧盟委员会主席巴罗佐呼吁成员国推进批约进程,并耐心等待欧盟在6月中旬举行峰会讨论相关形势。德国外长菲舍尔说,欧盟领导人需要对问题进行分析,并称他们将不会轻易放弃欧盟宪法。 在法国否决欧盟宪法之后,大部分欧盟成员国领导人还坚持认为,各国的批准进程仍应继续,因为已有德国、意大利等9个国家顺利批准了条约,而这些国家的人口占到了欧盟总
这种担心并非多余。波兰政府在获悉荷兰公决结果之后表示,他们将在首脑峰会之后决定何时以及以何种方式批准欧盟宪法。波兰原定于今年10月就欧盟宪法举行全民公决,但反对派要求推迟公决时间。 英国议会本来要在下周决定暂停或者继续出台相关法案,以便为全民公决欧盟宪法铺平道路。在荷兰的表决结果公布后,英国各大媒体相继宣布欧盟宪法已经“死亡”,并认为英国没有必要再去考虑全民公决的事情,英国首相布莱尔的当务之急是在英国当任欧盟轮值主席国时,大力推销他的经济改革主张。 在前景一片黯淡的情况下,一些欧盟成员国纷纷拿出药方。捷克表示,他们将寻求延长《欧盟宪法条约》的批准期限,以给予那些说“不”的国家更多时间,重新考虑欧盟宪法对欧洲的利害关系。如果是这样,则意味着欧盟领导人关于欧盟宪法在2006年11月1日生效的预期实际上无法实现。尽管如此,这也是当前欧盟领导人不得不考虑的出路之一。 理论上讲,欧盟领导人还可以要求否决欧盟宪法的国家再次表决。类似的情况在2001年发生过,当时爱尔兰人拒绝欧盟一项条约后被要求重新投票,他们在次年的重新表决中顺利通过了该条约。但法国的情况不同,要求他们再次对欧盟宪法点头,唯有对《欧盟宪法条约》进行大范围的改动。但是修改后的欧盟宪法显然也要得到其他成员国的同意,那就意味着新一轮的批约,这显然很不现实。 (韩榕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