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到“死亡”边缘欧宪何去何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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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03日08:27 南京晨报 | ||||||||
法、荷两个欧盟奠基国接连枪毙欧盟宪法等于在欧盟内部扔下了重磅炸弹。德国总理施罗德表示:“我们必须承认,许多欧洲人怀疑欧盟是否有能力解决目前最急迫的问题。”他担心欧盟宪法批准危机会演变成欧洲整体危机。法国总统希拉克指出,荷兰的公决结果表明,“欧洲人对欧盟宪法有很高的期待、很大的疑问以及很多的担忧”。接下来,欧盟到底该何去何从?
矢言继续推行欧宪 欧盟委员会主席巴罗佐继续呼吁成员国推进批约进程,并耐心等待欧盟在6月中旬举行峰会讨论相关形势。在法国否决欧盟宪法之后,大部分欧盟成员国领导人还坚持认为,各国的批准进程仍应继续,因为已有德国、意大利等9个国家顺利批准了条约,而这些国家的人口占到了欧盟总人口的49%。但荷兰的再次否决将使得上述充满自信的立场难以立足。 重启谈判很不现实 理论上讲,欧盟领导人还可以要求否决欧盟宪法的国家再次表决。类似的情况在2001年发生过。但法国的情况不同,要求他们再次对欧盟宪法点头,惟有对《欧盟宪法条约》进行大范围的改动。但是修改后的欧盟宪法显然也要得到其他成员国的同意,那就意味着新一轮的批约,这显然很不现实。 选择性采用欧宪 有分析称,可以采用的一个方式可能就是在今后启用部分《欧盟宪法条约》的内容,即有选择地采用其中的内容。包括采用新的“双重多数”投票规则,这可使决策过程更有效率,更易于被大众接受,或采用《欧盟宪法条约》中的部分提议,如设立欧盟总统一职,而对其他有争议的搁置起来。这种状况也有先例可循。然而这也有弊端,因为这必将引发新的政治口角,且最终必须获得所有成员国一致支持方能成功。 长时间维持现状 在法、荷否决之后,欧盟本身无法反过来再对法、荷说“不”,因为大多数成员国可能对某个否决《欧盟宪法条约》的欧盟小国下逐客令,令其主动离开,但是要强迫如法国与荷兰等欧盟创始国离开,几乎是不可能的。因此,长时间地维持现状可能是最佳选择。(来源:南京晨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