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高法:医用大麻也违法(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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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08日00:53 新京报 | ||||||||||
靠大麻镇痛,随时可能被捕 本报综合报道美国联邦最高法院6日裁决,联邦政府可以起诉那些因需镇痛而从医生处获得大麻的病人,一些州的地方性法律不能保护这些人免受联邦法律的制裁。 州法律认可不是“保护伞” 最高法院当天以6比3的表决结果通过了这一裁决。这一裁决对一些鼓吹大麻合法化的人是一个沉重打击。此前,他们已通过游说使得包括加利福尼亚州在内的美国10个州批准用大麻治疗某些疾病。但最高法院认为,州法律并不能让使用者获得不受联邦大麻禁令限制的“保护伞”。 靠大麻镇痛随时可被捕 受这一判决影响的人中包括加利福尼亚州两名重病缠身的女患者,她们现在依靠大麻来镇痛。 “我不得不准备被逮捕。”戴安娜·蒙森说。她曾在自家后院种植了6株大麻,结果于2002年被联邦探员查获。根据加州法律,她不会受到惩罚,但联邦最高法院的裁定使她随时可能面临牢狱之灾。 国会只有修改法律才能批准大麻医用 美国联邦最高法院法官约翰·保罗·史蒂文斯说,国会可以修改有关法律,批准将大麻用于医疗目的。他指出,最高法院并没有就大麻的潜在医疗用途做出定论,而只是认为司法当局可以根据联邦《管制药品法案》对服用大麻的患者提起诉讼,而这种起诉是符合宪法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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