烧烤亲生婴儿母被从轻发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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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10日15:26 深圳晚报 | ||||||||
曾于去年案发之初轰动全球的母亲在烤箱内烧烤自己出生仅3周的幼婴一案8日尘埃落定。一纸判书免除对案犯的法律惩戒,但要求她必须接受心理诊疗。从轻发落的原因,是案犯自称案发时精神错乱的辩白经查属实。 案件回放
案犯谢里尔·格林,现年40岁。 2004年4月22日凌晨3时左右,格林的邻居被一阵声响惊醒。开门后,发现格林全身赤裸,正在疯狂敲打自家大门。格林称,自己不慎将钥匙落在家里,现在进不了家门。邻居于是开车送格林回其母亲家中。途中,先前一直沉默不语的格林突然没头没脑地说:“我把孩子烧死了。我把孩子烧死了。” 邻居开车返回。结果在格林家中发现她出生仅3周的儿子米克尔跌落在烤箱前的地板上,奄奄一息。孩子身后的烤箱门大开着,里面的煤气火眼被开到了最大一档,火焰熊熊。 在被送至医院时,米克尔身上九成皮肤被烧伤。在医生全力抢救下,米克尔挺过了9个小时,但最终不治身亡。 精神分裂 在警署做笔录时,格林对烧死自己儿子一事供认不讳。但她同时辩称,事发时自己神志不清,“听到有声音指示我这样去做”。 根据病历记载,1985年以来,格林一直为精神分裂症所困。发病时出现幻听现象,伴有妄想症状,有时出现暴力行为。 自患病以来,格林曾7次入院治疗,但都没有彻底治愈。 强制治疗 格林的律师戴维·费希尔向法庭出示了来自格林求医的多家医疗机构以及曾看护过她的多家社工机构的证词。 8日,法庭宣布接受格林“杀人行为成立,但事出有因”的辩白,裁定她不必为自己谋杀亲子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但必须接受心理治疗。 法庭下令格林入住伦敦萨瑟克地区的一家精神病院接受治疗。晓月(新华社供本报特稿) 作者: 发表评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