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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名省队队员回足球之乡效力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11日09:54 南方日报

  本报讯梅县把振兴“足球之乡”各项工作真正落到实处。日前,该县经过严格筛选,与10名梅州籍省级以上足球队队员签订协议,录用这些队员为全县足球网点学校教练员和梅县足球队队员。今年以来,梅县紧紧抓住去年底被广东省授予唯一的“足球之乡”荣誉称号这一机遇,增加投入,加快场馆建设,增设足球训练网点,举办中小学足球联赛,录用梅州籍省队以上在编在册足球运动员为教练员兼梅县足球队员等,采取有力措施全力打造“足球之乡”品牌。这次录用的10名省级以上足球运动员,大部分来自广东省青年队,年龄大多在18
-20周岁之间。这些队员由县人事局参照大专毕业生安排接收,并将进行不定期集训。

  饶迎春 饶延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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