肯一男子被判10年徒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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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12日01:49 京华时报 | ||||||||
作者: 来源: 新华社 强吻女学生 构成猥亵罪 据新华社电 据内罗毕媒体10日报道,肯尼亚一名男子因为强吻了一名女中学生而被一地区法院判处10年徒刑。
艾萨克·卡兰贾近日在接到高等法院的最后判决书时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因为强吻了一名女学生,已经在押近两年的他还要继续在监狱里呆上8年。 2003年8月,16岁的女中学生塔比莎·旺吉卢与同学正走在回家路上的时候,卡兰贾突然从路旁跑上来抱住她,并在她右脸颊上吻了一下,随后就跑掉了。旺吉卢后来报告了学校,并指认出了在附近车站替小公共汽车招揽生意的卡兰贾。随后卡兰贾被地区法院以猥亵罪判处10年徒刑。卡兰贾当即向高等法院提出上诉,认为量刑过重。 高等法院日前作出最后判决,维持原判。法官奥内斯姆斯·姆通吉说,这一判决并无不当之处,因为肯尼亚法律规定,猥亵罪最长可判21年徒刑,而未经允许触摸他人身体任何部位都可能构成猥亵罪。姆通吉说:“脸颊与身体其他部位都是同等重要的。”他还说,这一判决就是为了警告那些认为这类行为无足轻重的人,从而使妇女权益得到更有力的保护。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