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勒斯坦恢复死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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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13日11:50 大华网-汕头都市报 | ||||||||
据新华社专电巴勒斯坦安全部队12日对4名杀人罪犯执行死刑,这是巴当局自2001年来首次实施死刑。 巴勒斯坦内政部发言人阿布·豪萨说,这4名男子都被巴勒斯坦法院以谋杀罪判处死刑,其中1人被枪决,另外3人被施以绞刑。“
这是一项新政策,旨在通过加强法制打击巴勒斯坦的混乱与违法现象。”豪萨说,实施死刑主要是为了改善约旦河西岸与加沙地区的安全状况。 据他介绍,巴勒斯坦民族权力机构主席马哈茂德·阿巴斯11日签署了死刑执行令。巴勒斯坦民族权力机构1994年5月根据巴解组织决议成立时便出台死刑相关规定。 国际人权组织对巴勒斯坦当局实施死刑予以谴责后,已故巴前领导人阿拉法特便下令停止实施死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