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萨应在欧洲受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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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13日14:26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 ||||||||
合肥晚报据新华社今日上午供本报专电伊拉克前总统萨达姆·侯赛因的辩护律师乔瓦尼·迪斯泰法诺12日说,萨达姆应该在欧洲接受审判。 迪斯泰法诺当天告诉瑞典电视台,萨达姆的律师团希望审判地点在瑞典、奥地利、瑞士或荷兰海牙。“相比任何其他国家,我更赞成瑞典,我们有希望在那里得到公正的判决(结果)。我们的当事人受到审判、被定罪后,就可以直接前往瑞典的拘留中心。”
根据现行伊拉克法律,如果萨达姆罪名成立,他可能被处以死刑。不过,迪斯泰法诺暗示,律师团已经得到保证,萨达姆不会被处以死刑。 伊拉克过渡政府发言人库巴上星期说,萨达姆可能于两个星期内在伊特别法庭受审,后又改口说,审判日期应由伊拉克特别庭来确定。伊特别法庭则宣布,审判日期还没有确定。 (来源:合肥晚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