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称老萨应该在瑞典受审 他还认为萨达姆即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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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14日01:32 北京娱乐信报 | ||||||||
据新华社电据瑞典电视台12日晚报道,伊拉克前总统萨达姆的辩护律师迪斯泰法诺在接受该电视台采访时说,萨达姆应该在瑞典接受对他的审判。 迪斯泰法诺说,萨达姆应该在一个西方国家受审,而瑞典是目前看来最有可能的国家。如果萨达姆在瑞典受审,而法庭对他定罪的话,萨达姆自然也应该在瑞典服刑。
迪斯泰法诺说,鉴于联合国早在1969年就承认了当时的伊拉克宪法,根据该宪法的第40条,伊拉克法庭无权对曾任总统的萨达姆提出起诉。他还说,伊拉克现任总统已向萨达姆的辩护律师保证,萨达姆即使被判死刑,也不会被执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