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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当局严禁平民携带武器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14日11:06 南京报业网

  【据新华社拉姆安拉6月13日电】巴勒斯坦民族权力机构主席阿巴斯13日签署命令,严格禁止巴勒斯坦平民携带武器。

  命令强调,平民携带武器被视为“红色错误”,绝不允许有任何形式的违犯。

  巴勒斯坦民族权力机构总部所在地、约旦河西岸城市拉姆安拉12日深夜发生平民持械
火并事件。武装分子与前来维持秩序的警察部队交火,导致一名路人被流弹击伤。

  巴勒斯坦自治政府内政部随后表示将组建安全小组,对事件进行调查,并强调暴力事件“促使安全机构将处理非法武器列为工作重点,以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阿巴斯今年1月上任以来,已经明令禁止巴平民携带武器,但非法枪械散落民间的问题一直没有得到有效处理,加沙地带以及约旦河西岸的巴勒斯坦领土上经常发生武装人员持枪肆意妄为的暴力事件。

  (编辑 晨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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