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反对迁都团体诉讼 要求裁决行政城市法违宪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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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16日06:23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网6月16日电 据新华网消息,韩国反对迁都团体15日向宪法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裁决韩国政府制定的《行政城市法》违反宪法。 去年10月21日,韩国政府制定、由国会通过的《新行政首都特别法》被韩国宪法法院裁定违反宪法。韩国政府因此被迫放弃将行政首都由汉城迁往中部的燕歧-公州地区的计划。后来,韩国政府又推出《关于在燕岐-公州地区建综合行政中心城市的特别法》,作为行政
由反对迁都的代理人团组成的“反对迁都国民联合”15日向宪法法院提交一份《宪法起诉书》,指控韩国政府制定《行政城市法》“以分割和解散首都为目的”,与去年的《新行政首都特别法》一脉相承,侵犯《宪法》规定的“国民参政权”、“平等权”、“迁居自由权”、“追求幸福权”等权利。《宪法起诉书》要求宪法法院对《行政城市法》的合法性作出裁决。 来自韩国各地的222人作为起诉人,向韩国宪法法院提起本次宪法诉讼。曾于去年说服宪法法院判决《新行政首都特别法》违宪的律师李石渊,前宪法法院法官金汶熙和李永模以及前国会立法次长韩基赞等作为代理人参加诉讼。(张锦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