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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决定将欧盟宪法批准最后期限延至2007年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17日11:07 温州新闻网

  中国日报网站消息:正在布鲁塞尔举行的欧盟首脑会议6月16日决定延长批准《欧盟宪法条约》的最后期限。各国领导人表示,虽然法国和荷兰在全民公决投票中拒绝了宪法条约,但他们决心保住这个条约。

  据路透社报道,欧盟轮值主席国卢森堡的首相容克在主持当天的首脑会议以后宣布,欧盟各国领导人已经一致同意,批准宪法条约的最后期限将至少被推迟到2007年年中。

  他在一个新闻发布会上说:“原定2006年11月1日的批准日期已经不再可行。”他指出,计划举行全民公决的国家需要更多时间来说服他们的民众。

  容克说,欧洲现在将会进入一个“反思、解释和辩论”的时期,各国领导人可能在2006年年中讨论前进的方向。

  丹麦已经宣布取消原定于今年9月份举行的全民公决。爱尔兰政府人士称该国将会取消原定于今年秋天举行的全民公决。容克表示卢森堡议会将会考虑是否如期在今年7月份举行全民公决。瑞典和捷克已经表示,他们将会在宪法条约的命运明确以后再进行批宪程序。(王建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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