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延长欧宪条约最后批准期(图)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18日00:34 大连晚报 | ||||||||||
此次欧盟首脑会议主席、欧盟轮值主席国卢森堡首相容克在会后的新闻发布会上说,由于欧宪条约是欧盟的最佳选择,该条约的批准进程必须继续,欧盟将不会对条约进行重新谈判。 按照原计划,欧盟各国应该在2006年11月之前完成《欧盟宪法条约》的批准程序。但由于法国和荷兰先后在全民公决中否决了该条约,使得这部条约的命运变得复杂起来。容克就此指出,从目前情况看,原定的批准期限“不再可能实现”。然而,此次欧盟峰会并没有确定一个具体的延长期限。欧盟领导人“可能”要到2007年就此问题再做决定。图片说明:意总理贝卢斯科尼(中)在与其他欧洲领导人合影时十分开心。新华社发 作者:据新华社布鲁塞尔6月16日电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