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宪法被判“死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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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18日07:26 四川在线-天府早报 | ||||||||
16日,欧盟领导人给《欧盟宪法条约》开出了药方,希望能延长因遭法国、荷兰否决而濒临死亡的欧洲一体化根本大法的寿命。正在布鲁塞尔举行的欧盟首脑会议决定延长批准《欧盟宪法条约》的最后期限,使饱受重创的欧盟宪法得以苟延残喘。然而,欧洲一体化危机不一而足。在欧盟最困难的时候,欧洲大国在欧盟中期财政预算上的争吵越发激烈,欧盟在2007年之后有没有钱花都成问题。
欧盟轮值主席国卢森堡的首相容克在主持当天的首脑会议后宣布,欧盟各国领导人已经一致同意延长欧盟宪法的批准期限。他说:“原定2006年11月1日的批准期限已经不再可行。”欧盟领导人没有设定新的期限,因为设定新期限在目前批宪前景一片暗淡的情况下也不现实。据报道,欧盟内部一个普遍的共识是,批准期限至少应被推迟到2007年年中。 欧盟宪法需要得到25个成员国一致批准才能生效。由于法国和荷兰不久前先后在全民公决中否决了该条约,欧盟宪法前景难料,考虑到法荷的否决可能会导致的多米诺骨牌效应,舆论纷传欧盟宪法已经死亡。但容克等欧盟领导人不甘心他们苦心经营的一体化工程就此坍塌,发誓要拯救欧宪,将批宪期限延长就是一招。 (中国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