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姐被定罪,无法真正打击偷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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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24日01:12 东方早报 | ||||||||
早报专稿 郑翠萍于上世纪80年代从中国福建偷渡到美国后,主导跨国人蛇集团进行偷渡行动,在其被捕后,许多唐人街的居民还认为她是一个和蔼可亲的老年东方妇女。 现在,长达1个月的审判几成定局,然而,在萍姐闽籍乡亲心目中,萍姐虽然违反美国
美国福建同乡会代主席陈祥农说,许多人都称赞萍姐是个好人,做了很多善事,例如,萍姐给偷渡客家人“安家费”,让其家人在缺少劳力情况下仍能够过日子。陈祥农说,单从这一点便可以看出她的为人,不像一些黑心蛇头,见人蛇中途死了便一脚踢开。陈祥农说,据他所知,萍姐热心慈善事业,在家乡建了学校和托儿所。福建公所代主席郑时甘相信美国法律是公正的,他说,萍姐是个好人,但如果她真的违反了美国法律,那么便应该尊重判决。 美国长乐公会主席陈学顺听到萍姐定罪的消息后说,希望乡亲不要做非法的事情,要走合法的路。美国林则徐基金会主席黄克锵认为,美国政府把萍姐当作打击人口偷渡的焦点,尽管她被定罪,但是无法借此起威吓作用,无法真正打击人口偷渡。“萍姐定罪,能否为偷渡画上句号,能否打击仍逍遥法外的大大小小蛇头,我表示怀疑。”他说。黄克锵说,人蛇偷渡从来没有中断过,从刚开始收费1.8万,到现在7.5万,偷渡费越来越高。黄克锵认为萍姐“顶多犯了移民法”,并没有杀人放火。相反,许多人都说她好,黄克锵说他访问过上千人,“萍姐口碑最好”。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