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京高院驳回刘连仁诉讼案诉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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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24日08:31 东方网-劳动报 | ||||||||
据新华社东京6月23日电日本东京高等法院23日下午就中国劳工刘连仁诉讼案作出二审判决,撤销东京地方法院的一审判决,认定刘连仁被强掳到日本当劳工的历史事实,但驳回原告所有诉求。原告和日本律师团对判决结果不服,表示将立即向日本最高法院提出上诉。 当天下午14时30分许,面无表情的审判长西田美昭宣读判决书,撤消一审判决结果,驳回原告的所有诉求,一审和二审的诉求费用全部由原告负担。话音刚落,旁听的日本友人
志愿为中国劳工打官司的日本律师说,法院的判决认定了刘连仁被强掳到日本当劳工以及在昭和矿业所被强制劳动等全部事实,也认定了日本政府烧毁外务省报告书和在国会作伪证等掩盖事实的行为,但却以不适用《国家赔偿法》第6条(相互保证)以及除斥期间(时效已过)为由,否定了原告的请求权。 刘连仁长子刘焕新说,法院作出这样的不公正判决令人失望,这是极其不公正的判决,他代表4万名劳工向法院提出强烈抗议,并表示要继续把官司打下去,直到向日本政府讨回公道。 “中国人战争受害者赔偿请求律师团”团长尾山宏说,这是不公正的判决,他们将向日本高等法院提出上诉。这样的判决结果反映了审判长的人格问题,审判长缺乏对受害者痛苦的感受,缺乏对人权的尊重,缺乏最基本的人格。 刘连仁,山东省高密市井沟镇草泊村人。1944年被侵华日军掳掠到日本北海道服苦役,因不堪凌虐,1945年逃入日本北海道深山,1958年2月9日被当地猎人发现,于4月10日离开日本回国。 刘连仁于1996年3月18日向日本东京地方法院提起诉讼,并亲赴日本做法庭陈述。2000年9月2日,刘连仁因病逝世,享年88岁。2001年7月12日,经过5年之久,历经23次开庭的刘连仁诉讼案件一审胜诉,日本政府不服判决,提出上诉。(来源:劳动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