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朗的政治体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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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26日07:36 潇湘晨报 | ||||||||
伊朗实行政教合一、神权高于一切的政治体制,最高宗教领袖(1989年霍梅尼逝世后为哈梅内伊)为伊朗国家最高领导人。 伊朗政府实行总统内阁制。总统是继领袖之后的国家最高领导人。总统由直接选举产生,任期四年,可连任一届。
为保证议会决议不违背伊斯兰教义和宪法原则,宪法规定成立宪监会。宪监会有权审查议会通过的一切决议和提案,监督总统选举、议会选举和公民投票。 伊斯兰议会是伊朗最高立法机构,实行一院制。但是,议会通过的任何议案必须得到宪监会的批准后才能成为法律。 司法部门是伊朗政坛的一支重要力量。司法总监是司法方面的最高首脑,由领袖任命,任期五年。新华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