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色列出台单边撤离时武器使用新规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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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26日22:50 新华网 | ||||||||
新华网耶路撒冷6月26日电(记者 高路 刘立伟)以色列警方26日出台执行单边行动计划时使用武器的新规定,要求军警人员必须在受到人身威胁时才可以使用武器。 据以色列电台报道,根据这项规定,执行撤离行动的军警人员如果遇到人身威胁,应该先口头警告对方,然后鸣枪示警。如果此后仍有威胁,军警人员才可以向对方腿部或上肢开枪。
加沙定居者、以色列议员泽维当天表示,定居者不会在撤离过程中使用武器,撤离行动也不会引发内战。加沙定居者发言人埃兰认为,政府出台使用武器新规定“目的在于把定居者的抗议行为视为非法”。 以色列计划今年8月中旬从全部21个加沙犹太人定居点和4个约旦河西岸北部定居点撤离。 | ||||||||